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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

顾庄幼儿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保障我园网站正常运行,规范网站安全管理,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海安县校园网站信息发布和审核的管理细则”,结合我园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由学校负责人、内容负责人、网站管理员等组成网站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本园网站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

二、由网站管理工作小组确定模版、栏目,按照所选模版进行版面个性化设计、内容规划、信息发布等事项。未经工作小组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增加、删除或修改网站的栏目及内容。

三、建立内容审核机制,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网站信息由幼儿园各部门提供,符合国家信息安全有关法规,所有信息由信息员录入,经内容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方能发布,内容要健康向上、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和审核程序发布信息,未经审核不得发布。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制度,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各种不健康信息。

网站发布、转载的信息,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五、网站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好账户,妥善保管并定期修改密码,做好资料、数据、文件等的备份及保管工作,凡因密码泄露造成损失和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园网站管理员负责学校网站信息的巡查工作。定时对学校网站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受到攻击等安全问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并向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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